一般住宅與劏房規管租賃:租客權益對照
直接回答
一般住宅租約與劏房「規管租賃」在按金、租住權、加租及終止方面可以相差甚遠;是否適用規管,以單位及官方定義為準。下文以對照表協助快速分辨。
常見問題
口頭租賃或只租一個房間,是否規管租賃?
口頭租賃如符合估價署所列的全部條件,亦可受規管。業主本人同住、並出租建築圖則上的睡房,條例列有豁除。是不是規管,不能只看「劏房」或「一間房」這幾個字。
一般住宅可否自行約定通知期?
可以,以書面租約為準。這與規管租賃的法定終止框架不同,不宜把「生約」「死約」口語直接套進規管租賃。
一般住宅租約與劏房「規管租賃」,在按金、租住權、加租和終止方面可以相差甚遠。是否適用規管,以單位是否符合官方定義為準,而不是以廣告用詞為準。下文的對照表協助快速分辨;表內日數與百分比均須再核對差餉物業估價署及條例文本。
退按金的時間線見退按金何時退還。按金上限的算法見劏房按金上限與七日退還。
對照表
| 項目 | 一般住宅租約 | 規管租賃(第 IVA 部) |
|---|---|---|
| 何時適用 | 私人住宅租約,主要跟雙方合約及一般業主與租客法例 | 須同時符合估價署所列條件:2022 年 1 月 22 日或之後開始、住宅、分間單位、租客為自然人並自住、且非豁除租賃 |
| 租期 | 雙方議定,例如一年或兩年 | 每項視為 2 年。一個規管周期包含首期及次期,合共約 4 年租住權保障 |
| 按金上限 | 沒有統一法定上限;市場常見兩個月,仍以協議為準 | 不得超過租賃下的 2 個月租金。寫得更多,亦視為 2 個月 |
| 退還按金 | 沒有統一法定日數;跟租約或合理時間 | 多數為交回空置管有後 7 日,與清繳欠款後 7 日,以較後者為準。有次期接續的首期另計 |
| 租期內加租 | 固定期內一般跟租約;沒有加租條款時,不宜當作可以單方面加價 | 次期租金受管制百分比約束,加幅上限 10%;百分比為負數則須至少下調。以估價署計算機為準 |
| 租客提早終止 | 沒有中斷條款,一般不能單方面提早終止。有條款則按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| 可給予不少於 30 日書面通知,但終止日不得早於該租期第一年的最後一日(指明的維修等情況除外)。業主沒有義務接受更早的協商 |
| 業主提早終止 | 跟租約的終止或沒收條款,以及條例中的一般規定 | 除第 IVA 部指明情況(例如逾期 15 日仍未交租)外,不得在租期屆滿前終止。其他沒收條款無效 |
豁除租賃的完整清單、次期要約表格 AR1,以及管制百分比的計算期間,均以估價署問答及次期租賃專頁為準。本文不判斷個別單位。
怎樣知道自己屬哪一類?
把估價署第 6 題的條件逐項對着租約和單位看:是不是 2022 年 1 月 22 日或之後開始的住宅租賃、處所是不是建築物單位的一部分、租客是不是自然人並用作自己的住宅、有沒有落入豁除。有爭議時,估價署指出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裁定,費用及程序以司法機構為準。
2026 年 3 月 1 日起,《簡樸房條例》另設登記與認證安排。估價署問答已提醒業主提交表格 AR2 的期限,在指明時段可能有特別跟進方式。居住標準、寬限期和認證,以房屋局簡樸房專題網頁為準。該制度與第 IVA 部的按金、租住權不是同一套規則,不宜混為一談。
對租客的實際分別
一般住宅的「提早離開」,先看租約是口語上的生約還是死約,以及有沒有代通知金。見生約與死約及代通知金如何計算。
規管租賃則先看法定的 30 日通知,以及終止日不得早於租期第一年最後一日。業主與租客仍可協議更早結束,但業主沒有義務接受。交回單位時要達到的程度,兩類租約都要回到各自的租約和交吉核對,見退租交吉清單。
建議覆核日:2027-11-07。費用、日數及限額以官方文本及書面租約為準。
本文只供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條例或會修訂,請以官方文本及你的租約為準。詳見免責聲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