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宅租約如何打釐印?簽立後須於何時辦理

租約條款

直接回答

香港住宅租約一般須向稅務局打釐印(繳印花稅);應繳金額及簽立後須於何時辦理,以稅務局/GovHK 最新說明為準。下文只說明流程概念與文件注意,不代替官方計算。

常見問題

印花稅由業主還是租客支付?

稅務局說明,簽立租約的人士均須負責繳納。業主、租客、代理人或地產經紀都可以辦理,如何分擔由相關人士自行決定,並非法例指定必須由租客獨付。

超過 30 日仍未加蓋,會怎樣?

稅務局《租約加蓋印花》說明載有逾期罰款:不超過一個月為印花稅款額的 2 倍,超過一個月但不超過兩個月為 4 倍,其他情況為 10 倍。可否減免視個別申請。倍數與期限以官方最新說明為準。

香港住宅租約一般須向稅務局打釐印,也就是繳付租約印花稅。應繳金額,以及簽立後須於何時辦理,以稅務局及香港政府一站通的最新說明為準。下文只說明流程概念和文件上要留意的地方,不代替官方計算,亦不會給出你這份租約的稅款。

租約在甚麼時候簽、條款如何核對,見睇樓至簽約注意事項。

簽立後須於何時辦理?

稅務局說明:租約須於簽立後 30 日內加蓋印花。起算的是簽署日期,不是租期開始的那一日。未加蓋印花的租約,不可在民事法律程序中被收取為證據,公職人員或法人團體亦不可據以行事、存檔或登記。加蓋印花或發出印花證明書,只表示已繳印花稅,並不是稅務局核證租約內容真確。

誰去辦理都可以:業主、租客,或代理人、地產經紀等相關人士。分擔金額由各方自行決定。

稅率概念(以官方說明為準)

稅務局《租約加蓋印花》說明(IRSD119)按租期定率。下表撮錄該說明的住宅及一般租約税率框架,正式計算以稅務局最新文本為準。年租、平均年租和租金總值須調高至最接近的 100 元;不足 1 元的印花稅須進位為 1 元。租約內的按金一般不計入印花稅。

租期 說明所載税率
沒有指定租期,或租期不固定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 0.25%
不超逾 1 年 租期內須繳租金總額的 0.25%
超逾 1 年但不超逾 3 年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 0.5%
超逾 3 年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 1%
複本及對應本 每份 5 元

租期把開始日和終止日都計算在內。說明中的例子:1 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是 1 年,屬「不超逾 1 年」;1 月 1 日至翌年 1 月 1 日是 1 年零 1 日,屬「超逾 1 年但不超逾 3 年」。頂手費、建造費等另有税率,不在上表。本文不提供計算器。

逾期加蓋的罰款倍數,見文首常見問題,並以同一份說明為準。

可以怎樣辦理?

稅務局列明三種常見途徑:

  1. 電子印花。 經香港政府一站通(www.gov.hk/estamping)提交。無須遞交租約正本。網上繳稅後,印花稅署在收到稅款後即時發出印花證明書;選離線付款,則在收到稅款後兩個工作天內發出。適用範圍以一站通及稅務局說明為準,例如涉及頂手費的租約未必可走這條途徑。
  2. 郵遞。 遞交申請表(稅務局常見問題提及 IRSD111)。收到繳款後的 5 個工作天內郵寄印花證明書。
  3. 親臨。 印花稅署在九龍啟德協調道 5 號稅務中心 1 樓。遞交租約正本並繳稅當日,可加蓋傳統印花。辦公時間以稅務局網頁為準。

印花證明書宜附於租約一并保存。正本與副本的處理,以電子印花常見問題為準:通常遞交一份申請,並註明已簽立副本。

按金和上期是簽約時的另一筆現金流,與印花稅分開,見「兩按一上」。租期長短會影響上表哪一欄,亦會影響口語上的生約或死約,見生約與死約。

規管租賃另有關於業主交回已加蓋印花對應本的規定。一般住宅與規管租賃不宜混用同一套權利,見租客權益對照。

建議覆核日:2027-11-07。費用、日數及限額以官方文本及書面租約為準。

來源(3)

本文只供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條例或會修訂,請以官方文本及你的租約為準。詳見免責聲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