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兩按一上」是甚麼意思?簽約須一次準備多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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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兩按一上」是香港租屋常見講法,多數指兩個月按金加一個月上期(預繳租金);屬市場慣例而非一律法定,實際以雙方協議及租約為準。劏房規管租賃另有按金上限,須分開理解。

常見問題

可否只付「一按一上」?

可以協商。兩個月按金加一個月上期是市場慣例,不是每份住宅租約都必須這樣寫。實際金額以雙方協議及租約為準。若屬規管租賃,按金另有法定上限。

臨時租約已付的款項,正式簽約時如何計算?

視該文件有否寫明可抵按金或租金。沒有寫明,不宜假設已經自動抵銷。簽約前把已付款項、餘額及收款人寫清楚。

「兩按一上」是香港租屋的常見講法,多數指兩個月按金,再加上一個月上期(即預繳租金)。它是市場慣例,不是一條適用於所有住宅的法定公式。實際準備多少,以雙方協議及書面租約為準。社區法網亦指出,香港租約通常會要求一筆按金作為履行租約的保證,常見金額相當於兩個月租金,但商業樓宇或其他約定可以不同。

簽約前如何核對收款人、臨時租約與正式租約,見睇樓至簽約注意事項。

一次須準備多少?

按金與上期是兩筆不同的錢。按金由業主持有,作為租客履行租約的保證,退租後才處理退還或扣減。上期是預繳的租金,用來支付租期開始時的那一個租期,一般不會在退租時當作按金退回。

下表用月租 10,000 元作示例,只說明口語怎麼加總,不是法定金額。

項目 口語所指 示例(月租 10,000 元)
按金 多數為兩個月租金 20,000 元
上期 一個月預繳租金 10,000 元
兩按一上合計 按金加上期 30,000 元

代理佣金、租約印花稅、差餉或管理費,都不在「兩按一上」這四個字裡面。印花稅由誰付、須於何時辦理,見住宅租約如何打釐印。佣金以地產代理協議為準。

付款前宜核對:收款人是業主、業主授權的人,還是代理;收據寫明金額及性質(按金、上期,或其他);臨時租約已付的訂金可否抵付。

與規管租賃的按金上限

若分間單位屬《業主與租客(綜合)條例》第 IVA 部的規管租賃,租金按金通常不得超過該租賃下的 2 個月租金。租約寫得更多,亦須視為只須繳付相等於 2 個月租金。計算方式見劏房按金上限與七日退還。

因此,口語「兩按」剛好落在這個上限的常見表述上,不宜再把第三個月也叫作按金。上期仍是租金,不是按金,不要把「兩按一上」混成「三個月按金」。是否受規管,不能只因對方稱為劏房便下結論。一般住宅與規管租賃的分別,見租客權益對照。

一般住宅沒有這一條統一的法定按金上限,金額可以少於或多於兩個月,全看協議。退租後退還需時多久,一般租約與規管租賃亦不相同,見退按金何時退還。

建議覆核日:2027-11-07。費用、日數及限額以官方文本及書面租約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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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只供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條例或會修訂,請以官方文本及你的租約為準。詳見免責聲明。